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本次募投项目“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最

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其中将账外20项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围,

主要为生产氢氧化钡、硝酸钡和超细硫酸钡的专利技术,根据收

入分成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990.21万元。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账外20项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

形成过程、权属情况、评估过程及依据,本次评估增值是否合理、

审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履

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