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本次募投项目“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最
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其中将账外20项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围,
主要为生产氢氧化钡、硝酸钡和超细硫酸钡的专利技术,根据收
入分成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990.21万元。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账外20项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
形成过程、权属情况、评估过程及依据,本次评估增值是否合理、
审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履
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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