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是公民合伙投资组建企业进行经营的主体。合伙人在享受合伙企业带来的利益而定时候,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责任。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无论是提供资金、实物还是技术,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应按协议的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应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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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共同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合伙人的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否则就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个人合伙事业经营好坏,与各合伙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对被推举的负责人和合伙其他成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因连带责任为自己偿还一定数额的债务的,负有偿还的义务。
二、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有3个区别。分别是:
1.责任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2.交易的区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人数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按合伙企业法规定。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