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店三楼水晶厅。

董事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23)。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4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润

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807,49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6.245937%;反对股数 29,324,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495198%;弃权股数 2,171,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5886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62,242,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83.742961%;反对股数 29,324,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15.136017%;弃权股数 2,171,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806,838,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6.167700%;反对股数 30,16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595211%;弃权股数 1,989,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3708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61,586,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83.404155%;反对股数 30,163,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15.569125%;弃权股数 1,989,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05,660,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6.027341%;反对股数 30,869,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679360%;弃权股数 2,460,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933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60,408,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82.796327%;反对股数 30,869,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15.933533%;弃权股数 2,46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05,002,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5.948877%;反对股数 31,27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727656%;弃权股数 2,71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23467%。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59,750,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82.456541%;反对股数 31,274,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16.142680%;弃权股数 2,713,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 805,679,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6.029528%;反对股数 30,03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579859%;弃权股数 3,277,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9061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60,427,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82.805801%;反对股数 30,034,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15.502642%;弃权股数 3,277,2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1,34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4.320897%;反对股数 44,675,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5.324929%;弃权股数 2,971,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54174%。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46,092,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75.406542%;反对股数 44,675,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23.059701%;弃权股数 2,97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7:《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783,968,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3.441797%;反对股数 50,300,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5.995366%;弃权股数 4,722,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62838%。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38,716,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71.599582%;反对股数 50,300,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25.963039%;弃权股数 4,722,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770,48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91.834200%;反对股数 65,86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7.850178%;弃权股数 2,648,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1562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5,228,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64.637857%;反对股数 65,862,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33.995338%;弃权股数 2,648,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单震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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