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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重点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规范要求。这是我国持续发力,为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持久战作出的最新部署。
据了解,此次《管理办法》共5章30条,明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5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同时,落实固废法有关要求,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每半年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塑料制品在生活中有着广泛应用,如果在使用、回收环节处置不当,就会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我国多年来积极推动“白色污染”治理,从“限塑令”到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到《“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法规条例的出台,逐渐建立健全塑料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减少塑料污染成效有目共睹。
塑料污染并非旦夕形成,治理塑料污染不能存有一蹴而就的急切心态,需要久久为功不断努力。要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在控源头、抓过程、重末端上下功夫,更要在一系列重要环节上用笨功夫下大力气推进治理。商务领域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既可通过反馈消费端市场需求影响上游厂家的产品设计理念,又实际承担着规范部分塑料制品使用、报告行为的社会责任,这也是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的规范重点。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我国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加大力度深入落实下去,对于减少传统塑料使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的具体行动,增强塑料制品绿色替代供给、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指出的是,加快《管理办法》落地实施,不仅要抓紧源头治理,建立塑料用品全链条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也要加强治理过程管控,从清理、回收、监控等环节加大污染防治,还要抓好末端回收利用,打造可降解产品供应链,变“垃圾”为再生资源。 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