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和销售机构名录,16家银行入选。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名录,本次入选产品包括40家基金管理人的129只养老目标基金。

此外,工商银行(4.18 +0.24%,诊股)、农业银行(2.79 +0.00%,诊股)、中国银行(3.05 +0.33%,诊股)、建设银行(5.36 -0.19%,诊股)、交通银行(4.57 +0.00%,诊股)、邮储银行(4.18 -1.18%,诊股)、中信银行(4.58 +0.22%,诊股)、光大银行(2.82 +0.00%,诊股)、招商银行(31.87 -0.62%,诊股)、浦发银行(6.88 -0.43%,诊股)、民生银行(3.41 +0.29%,诊股)、平安银行(11.46 -1.12%,诊股)、兴业银行(16.11 -0.68%,诊股)、广发银行、北京银行(4.15 -0.24%,诊股)、宁波银行(28.81 +0.45%,诊股)等16家银行和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入选销售机构名录。

11月4日,证监会曾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证监会根据相关条件确定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并每季度通过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其中,相关条件包括,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具备较强的公募基金销售能力;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 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不低于50亿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具备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相近业务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相近业务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不存在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与基金行业平台完成联网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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